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,该局近日印发《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。
据悉,《评级办法》共五章二十二条,包括总则、评级要素、组织实施、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,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。
一是明确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。《评级办法》设置公司治理、资本管理、风险管理、专业服务能力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,分别赋予10%、10%、35%、20%、15%和10%的分值权重,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。
二是明确监管评级组织实施流程。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按照初评、复评、审核、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。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-5级和S级,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,需给予更高程度的监管关注。
三是明确分类监管原则与措施。规定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、配置监管资源、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,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,《评级办法》制定的目的是通过开展监管评级工作,全面评估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,合理配置监管资源,实现分类监管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,《评级办法》的主要特点是通过评级要素的设置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转变经营理念,严守合规要求,强化风险防控,发挥专营专业特色功能。
一方面,评级内容体现了最新监管要求,结合近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实施的公司治理、股权管理、资本管理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制度,将有关监管要求纳入评价内容。
另一方面,评级内容反映行业特点,专设“专业服务能力”评级要素,突出强化汽车金融公司专业能力建设的监管导向,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坚守专营专业消费信贷功能,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,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,丰富汽车消费信贷产品供给,满足居民购车消费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,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、扩大内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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